【大纪元10月23日讯】以下是江苏东海县信访局官员对上访者的豪言壮语:
“你就是告胡锦涛,也归我们管,也由我们处理。”
由此可见中国的信访系统整个就是一个大忽悠,随便你告到哪里,最终仍然转到被你告的人手中。江苏上访自焚的人数在江西钟家自焚前在全国也许是名列前茅,因为上访被非法殴打关押送精神病的人数不少,但通过上访得到公平的有几人呢?胡锦涛是江 苏人大代表,也许正因为此,江苏的官员比其他地方更外牛气,上海的上访者逢年过 节或者敏感日子或许还能够得到一些几百几千的安抚费,但江苏上访者无论生活如何 困难,有拿过安抚费的吗?江苏总世博开幕式的泰州30多名儿童被屠杀到连续几起爆 炸案,但地方官员除了在新闻发言人的引导下迅速的消除负面影响外,有从根本上解 决官民矛盾的吗?村、乡、市、省信访办官员也许都是一家人,下面的案例就是最好 的证明。
2000年5月24日起,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洪庄镇车站村村民肖同顺等到国家信访局 、中纪委持续检举东海县纪委吴少东在查处村支书石守迎等贪污公款一案中,通风报 信、用假凭证单作假证问题。
2001年4月16日,连云港市信访局陈海平等到车站村调查,肖同顺等当面向陈海平等 说明被检举的东海县纪委人员指的是吴少东,而陈海平等不对被检举人吴少东实行回 避,却和被检举人吴少东一起查案。在陈海平等查案期间,即4月21日,被检举人吴 少东竟然把肖同顺等叫到镇政府,要肖同顺等一个一个单独地向他反映新问题。在陈 海平等2001年5月17日上报江苏省委督查室的《关于东海县洪庄镇车站村肖同顺等人 赴京反映问题的调查报告》第3页14行明确:2001年2月20日,肖同顺等四人到国家信 访局上访,自设曝光台,反映县纪委调查人员向石守迎通风报信、制造假材料问题。 另在上报的《关于东海县洪庄镇车站村村民肖同顺等人上访问题的调查经过》第2页 14行明确:2001年肖同顺等人上访到国家信访局,反映县里调查材料失实,纪委同志 通风报信,举报人被报复并反映村干部有关问题。陈海平等书面盖上大红官印,承认 东海县纪委吴少东是被检举人。作为执法人员,陈海平等不是依法查案,却和被检举 人吴少东一起查案,定性检举人为“诬告”。
2001年12月,江苏省信访局郭德臣到东海县当面听取连云港市信访局陈海平等和被检 举人东海县纪委吴少东就车站村群众上访反映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汇报,不作详细调 查,却给予肯定。
2001年12月25日上午10点,连云港市信访局陈海平等和被检举人吴少东到车站村村部 ,一起警告肖同顺等,要追究肖同顺等的责任。
连云港市信访局陈海平等的枉法行径,迫使信访事项进一步发生。
2002年12月——2004年10月,肖同顺等先后十余次到国家信访局、中纪委递交“关于 对村支书石守迎等利用二本村财务账贪污公款200万元以及对连云港市调查人员东海 县纪委人员用假凭证单为石守迎等作假证的控诉”等检举材料。连云港市信访局陈海 平等、东海县纪委吴少东、村支书石守迎等,作为共同的被检举人,检举的主要问题 是检举连云港市信访局陈海平等的违法违纪问题。而此问题,至今无一有权处理的行 政机关进行调查,更无处理结果让肖同顺等接受。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此信访事项为市级、省级的信访事项,不在下级东海县信访局职 权管辖范围内。宿金平,作为东海县信访局副局长,无权处理。而宿金平2004年超越 职权,将此信访事项定性为“无理信访事项”来处理,严重违反无理信访事项终结工 作。
宿金平手中没有检举材料,没有《调查报告》,更没有信访事项的承办人,就假造包 括检举材料、《调查报告》等相关证据材料,初审初定肖同顺等为“无理上访”。
2004年10月18日——28日,肖同顺等到国家信访局、中纪委,继续检举连云港市信访 局陈海平等违法违纪问题。宿金平趁肖同顺等10月26日在北京没有到家之机,同日, 她到一检举人家中,要该检举人把肖同顺等叫回来,声称要举行信访听证会,要和肖 同顺等核对材料。10月29日,肖同顺等回家到宿金平办公室处,向她说明下级无权处 理上级的违法违纪问题。宿金平恼羞成怒道:白纸黑字,你们参加不参加,按你们缺 席判决。
2004年10月31日举行信访听证会,肖同顺等见坐在信访事项承办人席位上的,是被检 举人东海县纪委吴少东,当即提出吴少东是被检举人应当回避的要求,而宿金平予以 拒绝。听证会上,肖同顺等再次检举出连云港市信访局陈海平等和东海县纪委吴少东 的违法违纪问题,宿金平避而不谈此问题。更为严重的是,宿金平明知吴少东是被检 举人,却知法犯法,将连云港市纪委调查组2004年5月的检举材料及《调查报告》转 给被检举人吴少东,指定没有参加2004年5月市纪委调查组的被检举人吴少东为该信 访事项承办人。宿金平强借信访听证,认定肖同顺等为“无理上访”,上报连云港市 信访局陈海平处。
2004年11月,连云港市信访局陈海平利用职务之便,予以认定,上报江苏省信访局郭 德臣处。
2004年12月12日,江苏省信访局郭德臣在国家信访局大门旁,拦住肖同顺等,得知肖 同顺等是检举连云港市信访局陈海平等的违法违纪问题及东海县信访局宿金平的越权 听证问题,不让肖同顺等进去检举,指使随从殴打肖同顺等。
2004年12月29日,江苏省信访局郭德臣同样利用职务之便,给予终结认定。
肖同顺等没有收到省级“无理上访”终结结论书,却被《东海年鉴(2005)》以“无 理上访”公示而钉入历史的耻辱柱。
已蒙“诬告”不白之冤,又受“无理上访”之耻辱,没有收到省级“无理上访”终结 结论书的肖同顺等多次索要,均不给。
2007年2月8日,检举人之一吴兴法到东海县信访局,2月9日到连云港市信访局,2月26日到省信访局索要,还是不给。
3月12日,在北京打工二年多的吴兴法到国家信访局继续检举连云港市信访局陈海平 等的违法违纪问题和东海县信访局宿金平的越权听证问题。3月13日,吴兴法又自行 到府右街派出所递送以上检举材料,被检举人东海县信访局宿金平将吴兴法押回东海 县,没收检举材料,以扰乱单位秩序为名,拘留5日。
吴兴法付出被行政拘留5日的代价,才得知江苏省信访局终结结论【访终字(2005) 连02号】。
2009年6月19日,肖同顺等到东海县信访局索要省信访局终结结论,何姓局长道:你 们还告市、县造假,你只能告村支书。市、县是你们管的事?你就是告胡锦涛,也归我们管,也由我们处理。
吴兴法于2010年3月23日收到的江苏省信访局终结结论【访终字(2005)连02号】, 在反映的主要问题一栏显示:1998年12月开始,反映原村支书石守迎等村干部贪污公 款多达200万元等问题。这与肖同顺等十年来数十次检举的主要问题即连云港市信访 局陈海平等的违法违纪问题严重不符。
江苏省《无理信访事项终结暂行办法》第十三条:无理信访事项终结工作要按照标准 、遵循程序、慎重认定、严格掌握,不得扩大范围,不得违反程序。
违反无理信访事项终结工作程序的,认定结果一律无效。
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应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却一而再,再而三的执法犯 法,一而再,再而三的侵犯肖同顺等检举人的合法权益。涉及人员的违法违纪问题应依法给予查处,还无辜老百姓一个公道。